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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澧县美东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8-06-27 10:30 信息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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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美东商砼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2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关于申请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已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澧县美东商砼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租赁澧县复兴镇双桥村小学废旧场址,建设一条年产2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5333.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间封闭生产车间:包括配料仓、配料斗、搅拌主机、原料筒库等,砂石堆,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公辅工程。生活及办公设施依托现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同意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要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确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

(二)、运营期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不设废水排放口,收集初期雨水,设备、车辆、地面清洗废水及水浴除尘器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清洁和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运营期废气:封闭生产厂房、厂界四周修建围墙、搅拌楼、砂石输送廊道全封闭、砂石堆场修建钢棚,并配备喷淋设施及时抑尘,硬化厂区路面并及时洒水抑尘,加强厂区绿化。水泥筒仓废气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3中标准限值。

(四)、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合理布设噪声源,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封闭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禁止夜间作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4a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控。沉淀池沉渣经干化后用于农村道路修建原料;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澧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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