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澧县现代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澧环审[2018] 41号
澧县现代妇产医院:
你单位《澧县现代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关于申请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已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澧县现代妇产医院位于澧洲路1108号,租赁澧县澧阳镇关心居委会的一栋6层的房屋,2013年8月投入运营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医院拟对存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医院内设有20张病床,下设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每天最大接诊量约30人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0m2,建筑面积128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5万元。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间要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运营期废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至澧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城市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
2.运营期废气: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将油烟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设置消烟除尘设施处理柴油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设于地下,恶臭排放量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加强噪声控制。柴油发电机、水泵、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须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医疗垃圾需分类妥善收集后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后与医疗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一并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每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根据澧县环保局给出的排污总量及市减排办审核意见,核定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521t/a,NH3-N:0.206t/a。
四、本项目原有一台X射线设备,现在已拆除,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辐射项目,若医院在今后需要重新使用辐射设备,应按相关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五、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澧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