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澧县分站年单采原料血浆60吨血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澧环审〔2018〕43号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澧县分站:
你单位《年单采原料血浆60吨血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关于申请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已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澧县分站拟租用湖南寰球大信通用器材有限公司综合楼1—3层,用于建设年单采原料血浆60吨血浆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1—3层安装采血相关设备,新建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总建筑面积3413.62㎡,总投资80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适,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要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废气(含施工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进行控制和治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营运期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业务楼化粪池,再由提升泵进入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活性氧进行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公共卫生间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外排废水满足澧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加强废气管控。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并加盖密封;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地下停车场应采取通风措施,加强院内绿化,废气排放应满足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加强噪声控制。柴油发电机、水泵、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须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经石灰消毒固化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制定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的要求。
三、根据澧县环保局给出的排污总量及市减排办审核意见,核定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230t/a,N-NH3≤0.058t/a。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澧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