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八泉石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八泉石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开采10万吨石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澧县码头铺镇八泉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澧县宝富石煤矿位于澧县码头铺镇八泉村,矿山始建于2003年,原开采量5万吨/年,现扩大规模年开采石煤10万吨。现有矿区面积0.2498km2,准采标高+220m~+70m,由 12个拐点圈定,采用地下开采,斜井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间隔房柱式采矿法,矿山服务年限2.2年,项目总投资约154.4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治理措施:涌水排至地面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井内、矿坪和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风井口应安装自动化风流净化防尘水幕,工业场地设置雾化喷淋设施和洒水车洒水降尘系统,控制车速,废气达到排放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置工业场地,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消声措施,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四、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开采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 五、生态治理措施:矿山施工和开采过程中实施绿化工作,加强水土保持,防止生态破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单位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报纸公示及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并收回个人调查表28份,团体调查表1份。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被调查者普遍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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