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绍球石膏粉厂年产1万吨石膏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澧县绍球石膏粉厂年产1万吨石膏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石膏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澧县金罗镇幸福桥居委会9组 |
建设单位 |
澧县绍球石膏粉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澧县绍球石膏粉厂建于2005年,原年产石膏粉5000吨,并办理了环保相关手续。现拟投资300万元,在原厂进行技改,建设一条年产1万吨石膏粉生产线,并对厂区修缮、完善环保。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确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 (2)营运期 1)废气:厂区全封闭,防治粉尘逃逸,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收集后外排,粉磨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包装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炉窑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帘式脱硫除尘器及配套除尘室处理。 2)废水:脱硫除尘器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粉磨机等噪声设备运转过程。拟加强设备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煤渣可外卖给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除尘设施收集粉尘和脱硫石膏晒干后回收,作为原材料使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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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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