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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台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料厂综合治理畜禽便污染环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18-11-16 15:02 信息来源: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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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台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料厂综合治理畜禽便污染环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有机肥料厂综合治理畜禽便污染环境项目

建设地点

澧县复兴厂镇

建设单位

常德台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常德台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2.5万元),在澧县复兴厂镇新建“年产10万吨有机肥料厂综合治理畜禽便污染环境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5.73m2,总建筑面积为21000m2。新建20000m2厂房(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1000m2综合楼(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本项目以猪粪异位发酵后的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年生产有机肥料10万吨(项目只进行第二次发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整改期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确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废水、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生态滤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进入南侧池塘;实验废水经专门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至生态滤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进入南侧池塘。

2)废气:生物有机肥生产工艺产生的恶臭经集气罩+生物除臭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的排放限值。

3)噪音:项目粉碎机、搅拌机、筛分机及制粒机等设备经减振、隔声、消声处理后,厂区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为产品或生产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中作为原料使用。

5)加强运营期的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环保专干,做好应急预案,制定严格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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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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