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湘质监函〔2017〕76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监管部门:
《湖南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已经省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6日
湖南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285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省电线电缆生产监管,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强化电线电缆质量安全监督。
二、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湖南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杨亲鹏任组长,副局长周笑春任副组长。监督处、质量处、认评处、办公室、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监督处,熊晓甦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彻底排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产品质量问题
1、对流入湖南省境内的奥凯电缆进行排查,及时向工商、建设、电力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2、与当地政府及电力等部门对接,对重点工程及电力工程中使用奥凯电缆情况组织调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全面检查已获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企业
1、检查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生产设施、设备工装、检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且得到有效维护保养;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有标识。
2、检查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企业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是否按要求对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出厂进行了检验;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能否能按检验规程要求熟练操作。
3、检查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质保体系是否运行正常并形成有效记录;是否建立完善的技术和工艺文件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情况,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三)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违法生产行为
1、组织集中开展一次电线电缆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生产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2、对省局专项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3、对近两年来所办电线电缆案件和举报投诉中涉及电线电缆的企业组织重点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
4、组织开展对无证生产电线电缆企业端窝捣点等现场执法行动,并将黑窝点报告当地政府,促请有关部门集中捣毁、依法取缔。
(四)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抽查
1、组织相关检验机构对所有获证电线电缆获证企业开展一次全履盖专项监督抽查。
2、及时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保证后处理处置率100%。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调度具体工作,汇总信息并向总局和省政府上报。
(三)监督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
(四)质量处负责组织召开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布置对已获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调度工作进度,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和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五)认监处负责与相关认证机构对接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事宜,协调工作进度,收集汇总认证机构检查资料,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六)稽查局负责组织开展排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电缆产品以及无证生产和其他违法生产行为的执法查处,调度市州县局执法检查工作进度,协调、指导大要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对涉案货值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实施督办,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和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七)局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
(八)各市州局负责按总局要求和省局部署组织辖区内专项监督检查,与当地政府和电力等部门对接,具体实施陕西奥凯电缆排查、生产许可证发证企业检查以及无证生产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支持配合认证机构检查,建立健全违法行为记录并公布制度,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和信息,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按职责分工将相关信息报送省局对应负责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分四步组织实施,历时三个半月:
(一)部署发动(4月5日-4月12日)省质监局转发总局文件,制订行动方案,召开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排查自查(4月12日-4月18日)各市州局组织对本辖区内陕西奥凯电缆在售在用情况进行排查。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立即对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迅速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于4月18日前报送各市(州)质监部门。
(三)全面检查(4月18-6月2日)
各市州局和省级质检机构全面开展并完成排查、检查、查处、监督抽查各项工作任务。每周将工作情况报省局相关责任处室,省局将在5月上旬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各市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四)总结上报(6月2日-7月13日)
1、6月6日前,各市州及相关质检机构将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及工作总结通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报省局相关责任处室。
2、6月8日前,相关责任处室将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及工作总结通报有关部门和湖南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7月13日前,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情况及工作总结报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当地专项整治行动。
(二)统筹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配合,监督牵头抓总,各口全力以赴,合理安排各线检查时间,同一企业不分头多次检查,上下同心抓好专项行动。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支持,及时与电力等相关部门衔接,严格按职能职责的界定与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案件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17日起,每周将行动情况报相关责任处室和湖南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典型案例要随时上报。
联系方式:
湖南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易柳铭电话:13975159688
省局质量处联系人:张健,电话:0731-89967043、13787155705
省局认监处联系人:刘社爱,电话:15873160928
省局稽查局联系人:易晓艳,电话:1817316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