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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14 15:03 信息来源: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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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保局(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4日

 

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加快整治我市洞庭湖区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打击全市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守法水平,完善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洞庭湖区工业企业“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三年计划(2018-2020年)>和<2018“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18〕3号)文件精神,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环洞庭湖区工业企业开展2018“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环保执法目标:“四个聚焦三个结合”,聚焦采砂、石化、焦化、电池、现代煤化工、无机化学、聚氯乙烯、化肥、农药制造、涂料油墨、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电镀、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及饮料制造等19个重点行业,聚焦水质恶化的重点区域,聚焦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聚焦群众就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和2017年我市“环湖利剑”专项行动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环境执法;结合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监管,结合“网格化”监管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二)企业自律守法目标:采砂、石化、焦化、电池、现代煤化工、无机化学、聚氯乙烯、化肥、农药制造、涂料、油墨、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电镀、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及饮料制造等19个行业的工业企业,要加强环保意识和自律守法意识,按照企业环评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从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任务安排

  1、适时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市环保局原则上每个月调度一次各县(市、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专项执法台账。对于行动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县(市、区),除每季度进行通报批评外,将采取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2、每季度组织一次交叉检查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全年将组织全市及各区县市环境监察骨干近120余人次,每季度组成9个县(市、区)“专项行动”交叉检查组和1个市环境监察支队“专项行动”检查组,开展环洞庭湖区工业企业的交叉检查,具体安排按照《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检查行动方案》(附件1)进行。各检查组采取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达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将交叉检查情况制成台账(附件3),同时对应移交县(市、区)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的案件,填写《常德市2018年‘环湖利剑’交叉执法检查查处案件交办单》(附件4),将交叉检查台账和交办案件情况及时报市环保局汇总。

  第一季度将对采砂、石化、无机化学、聚氯乙烯、农药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7个行业以及“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交叉检查;第二季度将对化肥、医药制造、电池、合成材料制造、涂料油墨、现代煤化工等6个行业以及“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交叉检查;第三季度将对焦化、电镀、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及饮料制造、化学纤维制造等6个行业以及“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交叉检查;第四季度将对各单位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监察稽查以及对“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交叉检查。

  每季度交叉检查工作结束后,市环保局将按照《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专项行动交叉执法检查评分细则》(附件5)的规定,对9个县(市、区)检查组环境交叉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同时根据各检查组交叉检查情况和属地环保部门立案查处情况,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

  市环保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会上讲评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报我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检查情况及交办县(市、区)立案查处情况,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4、全面开展排查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按照年度计划实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同时也要开展明查、暗访、冒雨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集中检查,重点针对涉水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集中污水处理厂等开展执法。

  5、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关闭一批、查处一批、移送一批”的总体要求,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散、乱、污”企业报经信部门核准后一律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应查尽查、依法查处;对适用行政拘留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核查,并对核查属实的立案查处;交叉检查所有采集的样品必须立即监测分析,对监测结果超标的企业立案查处。

  6、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把排查和上级交办的问题企业纳入后督察管理台账,加强对问题企业整改的督办力度,督促企业拉条挂账,落实整改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监察、法制、审批、水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固废、监测等有关部门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排查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各管理区环保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争取政府支持。各县(市、区)环保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行动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加强环境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供交叉检查工作车辆,保障行动顺利开展。

  三是分解压实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各县(市、区)环保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专项执法工作与日常、“双随机”、“网格化”监管相结合,将工业企业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明确监管要求与频次。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与经信、发改、住建、水利、畜牧水产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加强与公检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鼓励公众参与。全面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法推动企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是加大宣传报道。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通过媒体主动发声,创造良好的舆论报道氛围,利用媒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企业,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影响一批的效果,倒逼企业自主守法。

  七是表彰激励先进。年底根据立案数、罚款数、行政拘留数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数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环保局将通报表扬。

  八是报送信息材料。专项行动中所有案件处罚信息要及时在12369行政处罚系统中填报。同时,各县(市、区)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业企业检查台账、对移交线索的立案查处情况、罚款数量、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情况报送市环保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交叉检查情况和案件报送市环保局。

  附件:1.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检查行动方案

  2.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安排

  3.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台账

  4.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交叉执法检查查处案件交办单

  5.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专项行动交叉执法检查评分细则

  附件1

  2018年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检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洞庭湖区工业企业“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三年计划(2018-2020年)>和<2018“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18〕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辖区洞庭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面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守法水平,有效打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环保厅确定的任务为目标,着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片区工业企业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形成市局统筹、县局为主、支队牵头、监测参与、严厉查处的交叉执法检查新格局,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阵势,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常德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县市(含五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交叉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由支队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调度、工作督办、信息汇总、通报总结等具体工作的衔接安排。

  三、工作安排

  1.人员组成。全市共组成9个交叉检查组,各组人员3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各组成一个检查组,津市市、武陵区联合组成一个检查组(下称综合一组),经开区、西洞庭、西湖、柳叶湖联合组成一个检查组(下称综合二组)(综合组一组、二组人员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确定)。抽调市环境监察支队4人,结合开展“双随机”抽查,分片指导交叉检查。

  2.任务安排。第一季度检查时间及重点行业:3月16日-23日,重点对采砂、石化、无机化学、聚氯乙烯、农药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等7个行业进行交叉检查。第二季度检查时间及重点行业:5月7日-14日,重点对化肥、医药制造、电池、合成材料制造、涂料油墨、现代煤化工等6个行业以及“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交叉检查。第三季度检查时间及重点行业:7月23日-29日,重点对焦化、电镀、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及饮料制造、化学纤维制造等6个行业以及“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交叉检查。第四季度检查时间及主要任务:9月24日-29日,重点对各区县市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监察稽查以及对“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进行交叉检查。

  3.交叉检查安排。按照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综合一组(津市市、武陵区)、综合二组(经开区、西洞庭、西湖、柳叶湖)的顺序,依次对下一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

  4.组织保障。各区县市环保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交叉检查行动工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财政支持。各检查组人员车辆、餐宿原则上自行解决,综合一组、二组由市环保局协调相关单位轮流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测管联动。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交叉检查中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测管联动”的环境监测监管快速响应机制。各地环境监测队伍要根据交叉检查需要,及时提供专项环境监测采样基础工作,并按要求报市环境监测站立即检测分析,充分发挥出监察、监测联动的整体力量优势。

  二是强化查处结合。各检查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达现场的检查方式,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全覆盖”“拉网式”的排查。各区县市对检查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关闭一批、查处一批、移送一批”总体要求,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级将对把检查组排查的问题企业纳入后督察临客管理台账,加强对问题企业整改的督办力度。

  三是强化量化考核。各检查组按检查工业企业量、发现问题线索量每天汇总上报;各区县市对移交线索的立案查处情况、罚款数量、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情况定期统计上报,市“环湖利剑”环境交叉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述统计情况评出“每季一星”,并按季度通报交叉检查及排名情况。同时,各地交叉检查成绩纳入2018年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四是强化宣传震慑。各区县市环保部门要通过媒体主动发声,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影响一批的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倒逼企业自主守法。市环保局将通过常德日报、常德晚报、民生报、政府网、尚一网等媒体,集中刊发一批重点环境违法案例。

  附件:环湖利剑附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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