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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回复
澧政办案〔2016〕14号B类
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回复
杜林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县城时钟运行,提升城市形象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红太阳商业广场时钟。时钟维修约需连续晴天半个月,上半年因雨水较多,一直无法维修,待天气情况好转后即予维修。
二、关于电信大楼时钟。该时钟于1997年购于山东烟台钟表厂,至今山东烟台钟表厂已改制,钟表配件早已未生产。中国电信澧县分公司经多方联系,找到了与原钟表厂有联系的烟台持久钟表集团有限公司,如果维修需2万多元,更换则需20多万元,因中国电信澧县分公司属报账制单位,暂未争取到钟表维修资金。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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