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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回复

2017-05-26 13:4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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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财案〔2017〕2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回复

鲁翠平、李朝晖、李兵远、陈明秀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盐井镇牲猪交易市场检疫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检疫申报点面临工作经费不足,检疫设备不齐,建议县政府把交易市场检疫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充分调研。2017年,县财政在“政府公共专项支出”中已安排动物防疫及生猪定点屠宰专项资金90万元,其中镇街生猪定点屠宰20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20万元。上述经费保障方式已纳入《澧县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并报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综合考虑盐井镇生猪交易市场的特殊性以及国家取消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后的影响,经与县畜牧局沟通协商,计划从以下途径想法解决:一是向上申报“动物疫病防控”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扶持,以改善交易市场检验检疫工作环境和设备;二是从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资金倾斜;三是年底政府财政预算调整时,尽量争取县人大常委会重视,适当追加相关工作经费预算,以保障镇街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财政预算暂时不能按标准足额保障相关经费。今后,我们将积极培植财源,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和国家转移支付的力度,同时通过加大对镇街政府公务费的保障,间接为站所经费提供财力支撑,逐步缓解财力保障不足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5月18日

  签发人:游龙                                                        联系人:池小艺

  联系单位:澧县财政局联系电话:322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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