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已归档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回复
澧民案﹝2017﹞5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回复
徐超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村级爱心房维修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住建部门主管,村级爱心房需要维修改造的,可向住建局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对因灾造成房屋垮塌的,我局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予以部分支持。
2.对于失能和半失能五保老人,在尊重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可转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在爱心房居住的其他五保老人,应当组织他们自行搞好清洁卫生。
3.我县已落实了五保、低保对象的电费、水费优惠政策。每位五保老人每年享受70元电费和48吨生活用水的基本补贴。衣被每两年由民政部门提供一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今后多对民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澧县民政局
2017年6月1日
签发人:陈祖毅 联系人:游修爱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联系电话:32213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