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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回复

2017-06-16 14:03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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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林案〔2017〕10号A类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林泽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禁捕禁猎野生动物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针对我县部分地区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现象,指出了几点主要问题,提出了四条好的对策与建议。的确,社会上非法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对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造成了伤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我局一直以上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1、加强宣传教育。近几年,我局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等特定时期,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如在街心花园拉横幅、派发宣传单,在电视台定期开展公益宣传。同时,我局还走进学校和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意识,营造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2、加大巡查力度。目前,我局在全县设立了6个林业执法中队,分片区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一系列的执法打击活动。特别是在候鸟越冬过境的关键时期,我们强化执法巡查,加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们的执法队伍力量有限,工作线长面广,难免鞭长莫及,违法行为依然时有发生;二是违法份子作案隐蔽,流动性强,增加了查处难度,打击的效果有待提高。

  3、加强联合执法。近几年,我局多次联合县工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台以及市场管理部门,对全县农贸市场、餐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今年我们已查处2起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的案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野生动物是十分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门,对保持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意义。“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正如您提案中说要引导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变吃野味的陋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关注,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更需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相信随着大家的保护意识不断加强,观念不断改变,我们人类会与野生动物和睦相处,让它们在大自然中安全、自由的生活。

  感谢您对县林业事业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澧县林业局

  2017年6月2日

  签发人:张文                                                             联系人:朱丽华

  联系单位:澧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736-322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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