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回复
澧林案〔2017〕2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宋艳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封山育林、绿化造林政策支持及资金倾斜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针对我县山丘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山区镇村山多地少,森林覆盖面积大,资金投入有限,管护工作难度大。近些年,我县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封山育林
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利用、管理好我县林业资源,扩大森林后备资源,增强森林植被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2007年,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3月12日起对全县山丘区实施10年的封山育林,并出台了《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山丘区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和《澧县山丘区封山育林与管护实施方案》。通过十年的封山育林,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有了明显的增长,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的案件明显减少,林区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群众保护森林、爱护森林的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但是,从目前的封山育林情况来看,由于管护不到位,封山区内乱砍滥伐、盗伐林木以及随意采挖活立木、随意引火上山的现象又有所抬头。为了严格落实好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封山育林的指示,巩固好封山育林的成果,我局在今后要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封山育林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保护森林意识。二是切实加强领导。《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山丘区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中已经明确规定各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封山育林的责任主体单位,对封山育林负全责。因此,各镇必须切实加强对封山育林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封山育林的各项保障措施与机制,确保封山育林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完善基层护林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真正落实好封山育林护林队伍。各镇要严格按照《澧县山丘区封山育林与管护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封山育林面积的大小,以村为单位落实好2-4名专职护林人员,确保山林有人看管,有人巡查。四是加大打击力度。我局今后要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打击力度,对乱砍滥伐、盗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要严查重罚,真正起到打击一人,教育一方的作用,真正保护好全县的森林资源。
二、造林绿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县大部分林地都已确权到农户。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由我局牵头,主要由镇村组织、林权所有者实施,国家保障其经营权和收益权。2017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创森成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山清水秀的美丽澧州,我县大力实施“美丽澧州”三年绿色行动,突出抓好以公路沿线、城区街道、镇村周围为重点的绿化美化。为使工作有效推进,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县“美丽澧州”三年绿色行动工作指挥部,召开了动员会议,印发考核办法,列入了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上半年,“美丽澧州”三年绿色行动2017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完成新造林面积3.5万亩(成片造林2.8万亩,零星造林0.7万亩,对主要干线“裸露山地”造林绿化全覆盖);完成国省、县乡主干公路绿化及补植提质509公里(其中新植138.2公里),村道绿化及补植提质721公里;开展“绿满庭院”植树造林活动,完成绿色庭院户建设1970户;全县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9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造林175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2%。
对于项目造林:符合相关造林项目要求的地块,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给予适当补贴。目前我县实施的造林项目有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及造林补贴项目。这些项目补助资金不多,但要求严,对造林地类有明确要求。例如补贴标准最高的退耕还林项目,地类必须是25度以上坡耕地(要求县国土局签字盖章认可)。结合陆家桥村的实际,可以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农户对抛荒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
总之,山丘区封山育林及造林绿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营造青山绿景,改善大家的居住环境,让大家的生活更加美好。
感谢您对县林业事业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澧县林业局
2017年6月2日
签发人:张文 联系人:朱丽华
联系单位:澧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736-322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