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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回复

2017-06-16 14:17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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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民案﹝2017﹞1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回复

谭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完美社区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社区工作的现状和需要出发,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重大决策,决定在全市推进完美社区建设。整个工作实行三年行动计划,即2014年抓硬件建设,原则上完成街道和社区硬件建设80%的工作量,同时全面配套启动软件管理工作;2015年,硬件建设扫尾,软件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服务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制度体系;2016年,主要是查漏补缺并实现综合完善和提升。

  近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澧县各级各部门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不断加快全县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使全县社区面貌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三年全县共有4个街道、56个社区开展了完美社区建设工作,基本达到了全市建设标准。2016年,经县完美社区建设指挥部层层筛选,大堰垱镇西街社区被纳入完美社区建设项目范畴,并顺利通过市完美社区建设指挥部达标验收,5万元的补助资金已下拨到位。

  为解决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从2009年开始,澧县将社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起稳定的财力保障机制,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县城区社区与乡镇社区差距也逐年在缩小。2017年全县社区运转经费补助标准一类社区达到了20万元,二类社区达到了18万元,三类乡镇社区达到12万元,其中大堰垱镇西街社区属三类社区。

  下一步县民政局在指导全县完美社区建设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完美社区建设工作。对全县未开展完美社区建设的社区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澄清社区资产资源底子,摸准有关问题情况,本着分步实施、逐步解决的原则,民政部门将加强业务指导,争取县财政加大资金补助力度,整合各类项目建设资金,继续推进完美社区建设工作,确保全县完美社区建设工作力度不减、投入不少、标准不降。

  二是进一步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县民政局将配合县委组织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提交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争取重视和支持,并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增加县财政配套资金额度,按照“每100户常住人口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落实乡镇社区运转经费。同时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逐步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年度增长机制。

  三是切实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完成城市完美社区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从今年下半年起,社区建设工作重点将转移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上来。县社区办将本着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申报省级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争取省级财政支持,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每个镇在撤并的原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新设镇政府驻地、人口密集居住地或旅游景区规划1—2个人口在5000人左右的中心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指导镇村科学制定建设方案,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培育打造出一批高标准精品农村社区。

  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民政事业,并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与批评。

  澧县民政局

  2017年6月1日

  签发人:陈祖毅                                                   联系人:黄大玉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联系电话:32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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