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回复
澧政办案〔2017〕1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回复
李忠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金融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全面摸排,分类处置。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县委书记邹如龙、县长徐荩于今年2月向县委政法委、县金融办进行了专门交办。4月,共清理民间投融资、酒店管理、财务咨询等相关企业42家并实行台账管理;5月,分为立案侦办、建议立案等5大类交办至相关部门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澧县支行已反馈交办结果,县公安局正拟对华联世纪、大堰垱七彩园两个案子组织立案调查,交办情况基本达到预期。
二、严查典型,追赃挽损。跟踪督办英邦、商银非吸案,向佐军、叶小红、王世君等犯罪嫌疑人已于2016年拘留,其中英邦案(已追回现金130余万元、资产22宗)已进入检察院公诉阶段,商银案正组织资产盘活(金霞楼盘有望年内上市)。5月,我县依法对“万联创启”实施行政处罚4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止非吸行为,退赃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广泛宣传,规范市场。3月,共下发专项文件2份,推出展板30块,动用宣传车20台次,发放宣传单50万份,开启大型电子显示屏8块。总体来看,我县涉众型经济犯罪底数大、情况复杂,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相关企业基本停止非法行为,群众理财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四、加强调研,强化监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高峰牵头对在澧保险公司进行了工作调研,县金融办分别于4月、5月召开了全县保险公司会议,并初步制定了监管办法。一是从营销返点、“三代一书”等热点问题入手,出台《澧县保险市场行业自律十条规定》;二是成立县保险市场联络协调小组;三是实行半年例会及业务数据季报制度。相关监管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年底会有所改观。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9日
签发人:金贤松 联系人:陈俭平
联系单位: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26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