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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回复

2018-06-05 11:10 信息来源: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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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农经案[2018]01号B类

胡铁佑、杨道忠、刘彩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管理,建立大户准入制度的提案》我站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明晰所有权和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大胆放活经营权,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我们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和《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规定》,统一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了工作程序和流转合同。县级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促进了流转双方的有效对接;各镇、街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的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指导、矛盾纠纷调处、流转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基本上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流转服务体系,明确了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55.7万亩,其中农户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约51万亩,林地、水面、四荒4万多亩,流转面积中农户承包面积占全县家庭承包总面积的53%,涉及农户8万多户。

  作为县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我们在指导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六字方针“依法、自愿、有偿”开展服务工作:

  1.转变观念,引导流转。农民是土地流转的主体,让农民意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突出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主体意识和市场意识。我们组织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培训,促使广大农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逐步转变,把服务土地流转作为抓好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工作,坚持做到既不“包办”“代办”,又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地实施土地流转。

  2.优化环境,规范流转。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清晰界定集体与农户土地权利之间的界限,规范村集体代表农民流转土地的程序,明确村集体在土地流转中的地位和职责,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居)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信息发布、价格评估、政策咨询、档案管理,并指导流转双方进行合同签订;建立完善镇村调解、县级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畅通农户诉求渠道,提高纠纷调处能力。我们积极建立土地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由土地受让者缴纳,保障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收益权。澧南镇是我县土地流转起步最早的乡镇之一,该镇为全县土地流转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积累了大量经验,也让我们吸取了相关教训。现在,该镇土地流转过程中,对于对土地利用现状有所改变的土地流转,强制性收取一定的土地复垦押金,由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托管公司收取,在企业和大户合同期满后、土地恢复原状了再退回。

  3.政策扶持,支持流转。一是财政扶持。积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奖励。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二是项目扶持。将土地平整、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等项目与土地流转紧密结合,统一规划设计,综合配套实施,改善水利、电力、道路等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三是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贷公司对市场前景好、信誉度高的土地流转主体的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业主用租赁的土地包括地上的附作物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四是税收扶持。对农业产业化企业在税收上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优惠政策,让企业能有更多的资金来投入,用于流转土地建设原材料基地。

  在服务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从以上节选法律我们得知,土地流转当事人为承包方农户和土地受让方两方,除了转让方式的流转需要发包方村委会同意以外,其它流转方式发包方只是备案登记管理,在合同鉴证上,县与镇都不得强迫流转双方接受鉴证。因为土地受让方的要求和意愿,我们积极探索由镇街或村委会主导,先期由村委会接受农户委托流转的土地,村委会进行集中连片处理后,再打包流转给土地需要大户。在委托流转和集中连片的工作中,镇街和村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引导,妥善规避土地流转中对农户带来的风险,确实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不受损害。

  今年以来,我利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乡镇”的机会,在每个镇街设置了农经办证服务窗口,主要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领服务和提供土地流转事前事中事后政策咨询服务,欢迎各发包方、承包方和土地受让方就土地流转相关事宜进行政策咨询或备案登记。

  十分感谢您对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附:澧县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截图

 

  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二O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签发人:高绍红                    联系人:唐汇金

  联系单位: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联系电话:322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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