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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回复

2018-06-06 10:21 信息来源:环保局
字号:【

 澧环案[2018]2号B类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回复

侯祖平、岳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县水葫芦合理化治理和利用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我局十分重视水环境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2014年以来,我县共划定了40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先后投入300余万元,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设置了标识牌、防护网等设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了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污染源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联合公安、检察院、水利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投肥养鱼、钓鱼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县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方面:我县有大小河流47条,可划分为澧水、四口两条水系。其中一级支流9条,二级支流22条,三级支流15条,四级支流1条。澧水水系在县境内有6条,包括澹水、道水、涔水3条一级支流,县境内流域面积781.75km2,干流境内长32km。四口水系有界溪河、顺林河、危水河和松滋所属的11条大小溪河,其中一级支流5条,二、三级各3条,总流域面积570.8km2。我局2015年以来先后成功申报了“王家厂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和“澹水涔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国家安全资金支持1.3亿元,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排污口改造、河道生态修复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通过项目的综合治理,对河道的治理和生态恢复,可改善河流湖库水质和生态功能,促进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活及灌溉用水更加安全。

  三、河长制强化工作职能。县河长办根据市河委会5月7日《迅速落实省河长办交办工作通知》(常河委〔2018〕25号)要求,“建立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澧水支流(涔水、澹水、道水)上游漂浮物垃圾和水体污染源对下游的影响”。5月8日,县河长办安排22万元河长制专项整治经费,责成澹水副河长单位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属地澧澹街道立即开展河道清理整治,截止目前,澹水河面水葫芦、绿萍等水生植物漂浮物已全部打捞清理干净,共清理河面面积28万平方米,打捞水葫芦1.5万吨。

  我局会严格按照回复中所说的落实,同时也感谢两位委员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2018年5月28日

签发人:金贤芳                                            联系人:王林涛

联系单位:澧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15073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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