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回复
澧农经[2018]2号A类
李勋卓、余娴莉、王怀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引导、加大投入、提升带动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截止到2018年6月底,我县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643家,其中:种植业385家、畜牧业103家、渔业50家、林业29家、服务业60家、其他16家。
1、关于加强政治引领,加强正面宣传的建议。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2013年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农经服务站。2014年年初,澧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澧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2014—2017年)》(澧政发[2014]3号)、澧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澧县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考评办法》(澧农领 [2014]3号)、《澧县2014年度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施方案》(澧农领[2014]4号)。并进一步整合了县直部门力量和资源,建立了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帮扶制度,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合作社在发展、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部分产业基础牢、运行质量商、民主管理好、带动作用大、发展后劲强的合作社实行结对帮扶,从项目上给予倾斜,从资金上给予扶持,从技术上给予支持,从业务上加强指导,既强化了职责分工,又明确两大责任主体。县直各涉农部门立足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并实施了扶持、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乡镇根据各自农业产业布局和发展现状,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编制了本区域内的合作社发展规划和方案。
对合作社的宣传我县作了大量工作,每年的7月被定为合作社宣传月,宣传的形式有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开辟宣传专栏、入户宣传、组织各级培训等多种方式。宣传内容为《中国农民合作社法》《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政策和方针。
2、加强督导、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
对合作社的督查工作我县采取全面指导与重点指导相结合的办法,县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都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制度,并且各镇街明确了一名经管人员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对辖区内的合作社进行常年指导。同时,每个镇街重点指导扶持1—2家合作社,制定标准,年终验收,并将此项纳入县农经站对镇街经管人员的考核。每年12月底前,我站和工商部门联合各镇街按照《中国农民合作社法》对本辖区内的合作社进行发展指导,并督促各合作社到工商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年检,对指导督促后仍存在着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不健全、与成员合作不紧密、产权不明晰、服务功能比较低下等问题和“三空”(空壳子、空牌子、空名字)合作社要求定期整改,如对拒不进行年检或整改的合作社劝解自行注销。至2017年12月,全县自动注销的合作社有9家,未年检的有24家。
对农民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一是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了30万元的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信息开发、人员培训等。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资源,给予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些对口的专业技术支持、销售关系支持等,对此省农经站每年都举办合作社农产品进行全国或全省“农社对接”活动,县农经站和商务局联合建立了“农民合作社网上信息平台”进行宣传和销售。三是县政府继续投入资金扶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的合作社,有几种方式:第一对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17年争取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300多万元,重点支持示范社建设,合作社组织建设,创新试点、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等。第二建立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社制度,每个成员单位联系2家合作社,负责对合作社资金扶持、项目支持、业务指导、信息服务、确实触决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对接,各成员单位对所联系的合作社进行了了解并制定了扶持工作方案。第三加大信贷支持,县农商行对30个规模较大、基础较好、运行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信用评定贷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林权、动产、股权、保函等抵押质押贷款,推广福祥便民卡(1-3万元)信贷产品,2017年对合作社投放信贷规模3000万元以上。
3、对加快人才引进,建立人才培养制度的建议。为了规范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成员素质,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每年7月定为农民合作社宣传月,每年宣传月省、市、县各级都举办了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培训班,主要培训农民专合作社依法规范章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建立生产安全记录制度和品牌统一制度等,参训人员250人次,培训效果明显。二是鼓励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入股任职或兼职,并制定激励政策,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后劲,如码头铺镇澧县金诚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符兵,2015年“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后返乡创业,2016年被评为澧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三是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县农教办联合农业局和我站每年对农村农业新型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进行一到两次的技术培训,参训人数达300人。
李勋卓余娴莉王怀霞委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作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部门,我们将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也真心欢迎和感谢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18年6月18日
签发人:高绍红 联系人:刘小蓉
联系单位: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联系电话:13787869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