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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回复
澧政办案〔2018〕26号B类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回复
刘民政、周训梅、熊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旅游景区景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澧县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旅游景区景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根据《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有关要求,我县所有A级景区均设置了无障碍设施,并对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了优惠政策。但我县旅游业总体发展时间较短,一些景区无障碍服务项目不尽完备,数量不够充足。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在该方面的政策,大力引导旅游景区在建设过程中为特殊人群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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