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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回复
澧建案〔2018〕20号A类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回复
周冰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兰江公园噪音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目前,公园噪音污染治理是很多城市存在的共性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公园噪音污染治理,县园林处在管理中也作出了很多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园林处管理人员多次对兰江公园、翊武公园、澧州广场等噪音扰民的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整治、劝阻。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合开展整治行动,近些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告栏、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公园集中活动场所的噪音污染防治宣传,尽力争取市民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认真研究,积极行动。一是切实加强噪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报请成立以住建、公安、城管、环保部门为主的噪声污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工作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个人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加强与公安、城管、环保、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做好噪声污染的现场证据收集,依法严查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的生活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6月20日
签发人:李泳坪 联系人:雷华军
联系单位: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3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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