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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回复

2018-07-06 17:37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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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建案〔2018〕17号A类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回复

黄生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澧县建筑业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我局高度重视并努力促进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近些年全县建筑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

  您指出了当前我县建筑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对于今后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是引导企业发展。积极服务企业,加强资源整合,鼓励建筑企业重组。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湖南汉泰建设有限公司、县基础公司、湖南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友公司等企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规范建筑市场。为强化招投标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已集中到市交易中心进行。为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定格处罚。同时,省市县住建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层级督查。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我局加强了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和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宣传和学习,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先进的施工工艺进行观摩学习。为进一步促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我局于2017年底制定印发《澧县建筑工程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要求在建项目必须使用商品砂浆。三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和政府控股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市局已按要求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集中到市交易中心进行,并对相关活动提出了规范要求。对于建设单位自主发包的项目,我局拟将建立全县建筑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发包备案。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6月20日

签发人:李泳坪                                                                       联系人:郭爱军

联系单位: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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