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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回复
澧政办案〔2018〕21号B类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回复
陈天保、陈平、赵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区及居民小区安装充电设施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意见非常中肯。我县高度重视新能源充电设施站场建设,由县城市办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房管局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踏勘,初步拟定了城区新建充电设施方案,确保民用新能源车有电可充。目前居民小区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已迫在眉睫,将由县规划局和县房管局牵头实施,新建小区将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作为重要基础设施予以配套,并与小区其他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将解决好充电难题,集中或分散布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方便居民使用。
感谢你们对城镇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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