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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澧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回复

2018-08-13 17:21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澧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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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自立、赵世森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银企合作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澧县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了回复好您的提案,我行党组高度重视,召开行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专人负责。您所提“关于深化银企合作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阐明了中小微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指出了农业投资大、周期长,资金严重不足,银行扩大农村贷款业务,实现合作社发展的前景。你们提出了3条建议:第一,有针对性进行科学贷款。建议银行应对有需求的实企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方向、规划前景做出预测、判断,制定相应“贷款条件、贷款计划”;第二,银行加强对企业所贷资金进行可控性的监管与分配;第三,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我行与涉农银行机构进行了研究讨论,认为你们所述情况客观存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符合信贷支持方向,您所提建议中肯,我们会吸收采纳。

  近几年来,国家宏观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惠农助农政策不断出台,农业得到了发展,农民得到了一定的实惠。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也越来越大,扶贫重点在农村,利好“三农”。

  近几年来,人民银行澧县支行和辖内涉农银行机构为支持农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大量努力。

  近几年我行积极传导国家货币政策。坚持优先向农商行和沪农商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支农资金实力。如:今年上半年,我行对澧县农商行支农再贷款余额为1.5亿元。澧县农商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发放力度,2018年6月末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5.18亿元,比年初增加0.43亿元。

  我行从2015年开始,推动县政府、财政、工信局与建设银行澧县支行创新对小微企业“助保贷”模式,政府出资10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池,目前已发放9家企业共0.9亿贷款。这一模式实际上也能惠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社。

  我行于2014年推动县政府、农经局、农商行试点推出了农村士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由县政府出资1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截至2018年6月末,县农商行、邮储银行两家机构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610万元。

  近几年,我行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不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推动建立扶贫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等网点,加大宣传教育,普及金融知识,目的也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包括信贷服务的可获得性。根据国家政策,为了加大支农力度,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都成立了“三农部”,专门受理农业贷款。

  目前,金融支农支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贷款风险问题,近几年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较大,农业经营风险大,农户收入很不稳定。支农的存量贷款中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增加,澧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明显。这些因素都制约了支农贷款的增速。

  你们的第一条建议是“有针对性进行科学借款”。我们认为银行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总有按照他们自认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办理的,银行机构会根据不同的形势调整其“贷款条件、贷款计划”。现在问题的重点是要实现银行与企业信息的有效沟通,确保双方信息对称。企业也要主动向银行申报贷款资料,提出贷款申请或评级申请。我们将会督促银行公开信贷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

  你们的第二条建议是“银行加强对企业所贷资金的使用进行可控性的监管与分配”。这实际上是银行机构贷款的贷后管理控施,现在银行贷款贷后管理是比较严格的。涉及贷款分配实际上是贷款的新增与回收问题。

  你们的第三条建议是“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我们近几年把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是重点扶持对象之一。总的来看,农村商业银行对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增量不断增加,有一些好的金融支持案例。当然,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数量不断增加,信贷并不能满足每一家合作社,需要针对个案具体分析。

  周自立、赵世森委员,再次感谢你们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金融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您在工作中遇到金融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进行联系、沟通、反馈。祝你们工作顺利。

  中国人民银行澧县支行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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