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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号建议回复

2019-08-29 15:27 信息来源:澧县市场监管局
字号:【

澧市场监管建复〔2019〕2号B类

陈明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施行酒类批发许可、零售备案登记、《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问题,我局自2016年机构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名)后,原商务局酒管办的职责职能划转到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酒类稽查中队”承接履行原“酒管办”的相关职能。执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和酒类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自组建以来,对无证经营酒类批发行为做到零容忍,新办、变更办理酒类批发商《食品经营许可证》69户,做到了全县酒类批发企业依法经营,杜绝了我县无证经营酒类商品的情况。对于外地酒类生产、批发企业销售到我县的酒类商品,做到底子清、来源明,备案登记工作扎实推进。保证了我县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酒类商品执法人员都能做到心中有数,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近几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广泛宣传,严抓《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使用,每年都依法查处部分不规范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典型案例。

  二、近3年来,我局酒类稽查拓宽思路,深入排查,加大力度,共立案查处酒类商品违法案件105起,查获收缴各类假冒名优白酒2787瓶。办案力度的加大,极大地震慑了各类酒类违法行为,营造了相对良好的酒类营销环境。在我县的广大乡镇,规范酒类商品的进货渠道,索票索证已经成为很多经营户的基本常识。但是,由于销售假冒侵权白酒的高利润诱惑,以及制假者的异地隐蔽性和销假人员的高度流动性,酒类商品的假冒侵权行为屡禁不止,执法人员的打假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近3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每年都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世杰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毛文军任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动员全县各镇街及各成员单位的力量,各司其职。采取拉横幅、设立电子宣传屏、领导带队下基层拉网式的检查排查。我局作为酒类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更是冲锋在一线,严查各类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规范我县的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有力地净化了我县酒类市场环境。现阶段,正值酒类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阶段,执法人员每天都顶着炎热天气,深入我县城镇乡村的酒类批发、零售、餐饮、夜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深入的检查排查。

  酒类商品消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我县营造良好的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是我局不容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以更大的热情、更负责任的态度,虚心接受建议,抓好酒类市场管理工作,为我县的广大消费者保驾护航。

  以上是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工作的建议》的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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