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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县政协澧县九届六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回复

2020-09-04 15:02 信息来源: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字号:【

澧畜水提复[2020]2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政协澧县九届六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

龙安清、刘登殿、孙文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中心认真研读了您的提案,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近年来,围绕犬只的纠纷、惨剧不时发生。可以看出,目前的犬只管理存在较大漏洞与不足,而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渐成潮流,没有完善的犬只管理不免后患无穷”的问题,分析了导致问题的原因是“一是政府管理乏力,二是群众意识较差,三是缺乏社会管理组织”,提出了“(一)动员部署、宣传引导,(二)制度安排,提升意识,(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能,(四)责任联结,规避风险”的建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中心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犬只管理中的职责职能。2020年7月15日,我中心会同县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县城区养犬行为的通告》和《澧县城市养犬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告规定了42种禁止饲养危险犬只,明确了养犬人如何进行犬只免疫登记、文明养犬以及养犬人6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方案中明确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职责是:负责犬只留检、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并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以及犬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

二、近段在犬只管理方面所开展的工作。一是在6月中旬与县公安局对县城区免疫诊疗点进行了摸底调研,分别与3家宠物诊所、3家兽医服务公司负责人就县城区养犬现状、规模等进行座谈,并核查了这6家服务点的诊疗资质。二是在6月下旬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3家宠物诊所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在8月5日对3家经整改合格的宠物诊疗机构加挂“澧县城区犬只免疫点”牌子。四是在8月7日组织县城区动防负责人、3家宠物诊疗机构负责人就城区犬只狂犬疫苗注射、登记、健康检查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会上要求各免疫登记点在进行狂犬苗注射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逐步形成3家宠物诊所进行狂犬苗常年定点注射、3家城区兽医服务公司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注射的犬只免疫长效机制。

三、下段工作计划。下一段,将围绕犬只留检场所建设、无害化处理机制建立、完善狂犬病免疫和监测等方面开展工作。同时,将联合县公安局加大对县城区非法从事宠物免疫注射、非法开办犬只诊疗机构的打击力度。

最后,感谢您对犬只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齐心协力,更加重视犬只管理。欢迎今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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