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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水利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回复
澧水建复〔2020〕20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回复
刘正清、周志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澧澹街道原澧东片区排渍费用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村管机埠排渍电费均由受益区农户负担,乡管机埠排渍电费由乡财政负担,县级财政从2017年起只在转移支付中解决外排和城区内排机埠的排渍电费。您的建议我局会积极向县政府领导反映,努力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支持。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水利事业,提出好的建议!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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