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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回复
澧交建复〔2020〕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回复
陈明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加强对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设置的建议。收到您的建议后,县交通公路部门立即与您及盐井镇分管交通工作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安排专人到现场查看。经核实,您所反映的三处路段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和道路破损情况。目前,我们已对盐井镇境内主要线路进行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处置,“十三五”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已基本实施完毕,这三处路段我们将积极对上汇报,争取纳入安全隐患处置计划。
2.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维护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出台了《澧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并于2014年进行修改后实施,明确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村、集镇道路由镇街为管养责任主体,县政府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拨付,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县交通部门将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专项资金,早日进行修复。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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