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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城管执法局对县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回复
澧城建复〔2020〕4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回复
夏先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建筑垃圾乱倒乱堆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一是拟定场址。我们已初步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场址,具体位置在涔南镇团结村。
二是谋划实施。待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确定后,我们将对其周边设置高为2米的绿色围挡,雇请场坪整理、碾压机械设备,聘请保洁人员对其进行日常维护。
三是严格执法。我们将对建筑垃圾乱空乱倒行为进行巡查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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