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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回复

2020-09-10 08:37 信息来源:澧县卫生健康局
字号:【

澧卫提复〔2020〕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回复

宋国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内公共场所控烟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2004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2014年11月24日,国家卫生卫计委发布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我县对控烟工作高度重视。自2011年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城市提质指挥部就大力倡导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并加强了对吸烟危害的宣传教育,对各县直牵头部门控烟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卫键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相继启动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通过近10年的努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5家单位达到无烟单位标准;教育系统所辖城区学校达到无烟学校标准;其他窗口单位、部分重点企业已达到无烟单位标准。2020年6月,县爱卫会、县文明办、县城市提质指挥部联合出台了《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澧城〔2020〕4号),对县城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多部门协同,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广泛宣传,共同发力,相信在广大群众的参与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将取得一定控烟效果,为群众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澧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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