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已归档
澧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回复
澧交建复〔2020〕1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回复
王金桥、徐华、刘乾凤、周章军、刘镇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澧县西北片区与石门、湖北松滋农旅产业融合发展升级改造X002县道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火连坡镇至甘溪滩镇公路长7.5公里,“十二五”期间全省国省道路网调整时,已升级为省道S234,甘溪滩镇至太青水库11.3公里为县道X009,太青水库至石门罗坪7.3公里为县道X050,以上三段路均实施过通乡公路路面改造,路面宽6米。经与石门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核实,甘溪滩镇距离石门县拟建的呼北高速出口(子良镇与太平镇交界处)51公里。
我县在启动“十四五”交通规划编制时,充分考虑了甘溪滩镇等西北片区的发展需求,已将火连坡镇至太青山的主干线公路纳入升级改造规划,同时在申报旅游通景公路和农林牧渔产业园区公路规划时也列为重点,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再启动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7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