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回复
澧交建复〔2020〕3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回复
肖利华、朱兴国、王华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G353小渡口路段车辆超载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力度空前加大,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超规格的公路治超大会。6月2日上午,我县在县行政中心召开了2020年治超工作大会。大会由县长王兆铭主持,县委书记廖可元发表重要讲话,县纪委书记江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翦鹰,副县长王毅,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世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县治超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源头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此次大会。大会观看了由县治超办和县电视台联合录制的澧县治超工作警示教育片,分析了当前治超工作形势,重点安排部署全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职能单位和重点源头企业主要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2.成立了超强大的治超领导机构。由县长任县治超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相关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
3.采取了超常规的专项整治措施。一是加强货运源头监管。一方面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各镇街和企业签订规范装载承诺书,并安排专人到企业驻守,发现超载装配及时阻止,无法阻止的取好证据并及时上报县治超办。一方面强化部门执法责任,对有违规装载行为的企业、超限运输的企业及车辆坚决按照《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予以处罚。二是加强卡口管控。由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公路建养中心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主要路段设立5处临时治超点进行24小时值守。蔡家坡水库卡口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张公庙卡口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澧南卡口由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洄水桥进城入口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马堰进城入口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卡口设置根据货运车辆集中行驶路线随时调整)。所有卡口实行逢车必检,涉嫌超限超载车辆按要求引导至就近卸货场卸货,并按照“一超四究”的要求进行处罚。三是加强路面巡查。一方面要求流动治超小分队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发现超载车辆拦截并引导至就近卸货场进行处理,加大晚11:00至凌晨3:00时段集中整治行动力度;一方面督促全县11个交警中队(含治超中队)及时将辖区内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至就近治超站点进行处罚卸货;一方面要求全县各运政稽查中队在抓好辖区范围内源头企业巡查的同时,发现超限超载车辆拦截引导至就近治超点进行处罚卸货。四是加强科技治超。在澧北干线、S302孙家坡处、沅澧快线2号大道和临澧交界处、紫乔公路、曾大公路、小毛公路等重点路段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并接入县治超监管平台;对张津公路朱家岗、老207平阳两处不停车检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县治超办牵头制定了统一标准,相关部门督促,由企业自主出资在厂区出入口安装了地磅和在线监控,并将数据接入县治超监管平台。五是严打非法改拼装车辆。所有涉嫌非法改拼装的车辆,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处罚并恢复原状。渣土运输车辆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农用车辆由县农机事务中心负责,并对其规定标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他货运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交警大队负责,所有违法车辆一律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处罚并恢复原状;县市场监管局对非法改拼装车辆的窝点依法实施严厉打击,从严处罚。六是严打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深挖严打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背后的“货保”“车保”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抗拒检查、聚众闹事、强行抢车、强行闯卡等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纪委监委从严查处“猫鼠一家”的案件。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