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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澧县九届六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回复

2020-08-08 09:55 信息来源:澧县交通运输局
字号:【

澧交提复〔2020〕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樊哲富、黄道军、任振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校车营运线路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调查,您提出的案据基本属实。虽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明确校车无标志牌、不按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处罚,交通部门主要职责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道对校车路线进行踏勘,确定路线是否满足校车的安全通行条件,配合各镇(街)加快校车行驶线路安保设施和停靠站点的建设。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作为县校车办成员单位之一,积极依法履职:一是认真核查校车通行道路状况,确保达到安全通行条件;二是加强校车执法检查。在县校车办组织下,对全县范围内的校车开展突击检查和日常巡查,重点打击“黑校车”、超载、超速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八条之规定,将从严从快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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