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回复
澧民提复〔2020〕1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柏元梅、刘彩平、胡豪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格农村建房管理,大力发展村级公墓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县殡葬事务中心具体承办。
殡葬管理工作是国家赋予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党中央和省市县都非常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26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宣传贯彻殡葬法规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发动群众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大力配合与支持下,殡葬管理部门尽职尽责,殡葬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殡葬管理部门一直坚持宣传和工作力度不减。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新殡仪馆投入9500万元,建成了全市第一、全省一流的殡仪馆,可为城乡居民办丧吊唁、遗体火化、骨灰存放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实现了无污染举丧,倡导了文明举丧新风尚。为迎接新一轮殡葬改革工作的到来,本着先平湖区,后山丘区的原则逐步建立村级公益性公墓,彻底解决农村乱埋乱葬现象。通过以奖代投的形式,投入45万元,支持建成了大堰垱镇九旺村和小渡口镇竹天湖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现全县已有部分村(居)已建立起了村级公益性公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县民政局为了稳步推进新一轮殡葬改革,通过考察、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新一轮殡葬改革方案,待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新一轮殡葬改革方案涉及到村级公墓的内容如下:
一是禁止在“三沿六区”(“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六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范围内新建坟墓,计划从2021年起,用5年时间将全县所有“三沿六区”范围内坟墓免费迁入公益性公墓;
二是禁止超标准占地兴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转让、出租墓穴、墓地。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和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坚决依法拆除;
三是根据规划,我县各镇、各行政村将全面建立村级公益性公墓,并出台修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政策制定规范的公墓建设标准和墓碑尺寸。公墓建设数量和规模要基本满足当地安葬和迁坟的需求,各镇修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时,县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四是全县城镇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死亡后火化,骨灰可以免费安放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和寄存费。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死亡后火化的,按1200元/人给予丧葬补助自愿选择不单独占地生态葬的,给予1000元/人奖励。
我局感谢你们对殡葬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同时希望你们对殡葬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澧县民政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