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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财政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回复
澧财建复〔2020〕4 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宋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居转移支付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些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村(社区)运转经费保障问题高度重视,县财政逐年增加了村(社区)运转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从2015年4062万元增加到2020年10387万元,增加了6325万元,年均增加1054万元。2020年根据市委办《2020年区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考核细则》的通知(常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规定,要求基本运转保障经费村不少于20万元,城市社区不少于26万元。我县安排村(社区)运转经费821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60万元,比上年平均增加2万元,村平达到28.8万元,城市社区达到28万元,农村社区达到25.7万元,远超过上级考核要求。另外安排村(社区)惠民项目资金1338万元,其中每个社区8万元,每个村3万元。村级运转经费加上惠民项目资金村平达到31.8万元,社区运转经费加上惠民项目资金城市社区达到了36万元,农村社区达到了33.7万元。
近年来,我县财政对运转经费虽然逐年在增长,但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一是县级财力有限。近年来,我县税源单一,税收增长乏力,而刚性支出越来越强,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二是部分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自我造血功能低,完全依靠上级转移支付。今后,我们将积极培植财源,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继续提高社区运转经费的保障水平,村(社区)要壮大集体经济,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后劲。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对财政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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