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回复
澧财建复〔2020〕5号C类
(此回复件公开)
周围等6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沟渠维养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农村沟渠维修养护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基本保证。我县作为农业大县,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各个环节是至关重要的。现阶段,县财政利用各类水利设施维护资金、县农业农村的乡村振兴战略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县扶贫办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财力,对于各镇(街)、村急需维修、改造、疏浚的渠道项目,均做了不同程度的资金安排,以帮助农村开展渠道的维修和必要的养护。近5年来,县财政年初预算单独安排县水利局242万元,专门用于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但由于线长面广,县、镇(街)、村三级工作职责不清晰,量化考核不明显,资金保障不到位,相关资金严重不足。
需要说明的是,将沟渠维养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一直是财政部门追求的工作目标,但目前尚有一定难度,主要表现在亟需财政保障资金的渠道太多、压力太大。近年来,虽然我县财政收入在不断增加,但受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以及今年财政救急、救难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县级财政捉襟见肘。您提出的“‘分级负责、保障投入’,大中型沟渠由县级负责,小型沟渠由镇村负责,将养护资金标准设定为每年1500-2000元/公里并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很实在。我们将积极会同县水利局和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选择部分镇村开展可行性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交县政府科学决策。
目前,由于我县财力有限,财政预算暂时不能按标准足额保障相关资金。今后,我们将积极培植财源,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和国家转移支付的力度,同时通过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积极为农村沟渠维修养护提供财力支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