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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回复

2021-06-25 15:34 信息来源: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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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市场监管提复〔2021〕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陈美凤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现根据市场监管局自身职能职责,回复如下:

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方针,实行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负责的工作原则。近年来,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多次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积极推进“明厨亮灶+互联网”行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大幅提升。

一是重监管强服务。针对全县学校食堂基础条件薄弱的现状,在今年召开的局务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敏多次强调,为确保学校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做到“重监管、强服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今年开学伊始,我局按照国家“护苗行动”要求,督促各镇街市监所积极向镇街食安办汇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限期整改。

二是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教育局联合组织了多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了对全县各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的食品安全培训。在培训会上,县教育局领导也非常重视,提出了以后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在进行新建和改建前,全部的建设初审图纸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参与,确保学校食堂布局合理、工艺流程合理,杜绝学校食堂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今年5月中旬,县市管局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一轮联合监督执法检查,重点对食品采购进货渠道、食品索票索证、进货食品质量、食品用工具消毒保洁、工作衣帽口罩、三防设施、上下用水、食品保存、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限期整改。

    四是强化对食品源头的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明确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材源头管理,督促学校严格筛选供货商,严格进货查验,认真落实每日配送记录,严把索证索票关,坚决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签发人: 刘黎                                                                      联 系 人:鲁桂生

联系单位: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35084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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