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医疗保障局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回复
澧医保提复〔2021〕0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冯传忠、彭丽玲、丁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现实生活中的确面临很多有关健康和养老等方面的现实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支持解决,特别是失独家庭更需要组织的关怀和帮助。目前,全市医保已实行市级统筹,我县统一执行市级医保政策。市里暂未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单独出台优惠政策,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参保、医药费用报销方面可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该类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部门资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实行“一站式”结算,落实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院减免、特惠保、财政兜底“六重”保障待遇,有效缓解了他们“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现有部分对象与以上贫困人员身份重叠,已在参保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面享受了相关特殊待遇。
关于你们提出的“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生病后无人陪护,将陪护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问题,根据《常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项目范围及体内置放材料报销标准》,陪护费属于不予补偿的服务项目,目前不能纳入报销范围。我们会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政策倾斜。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工作,尽力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澧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 系 人:陈 卉
联系单位:澧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6-321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