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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林业局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9号提案转来信的回复

2021-07-17 12:21 信息来源:澧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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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菊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新冠病毒爆发以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决定》出台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全省第一批列入人工繁育退出补偿范围的14个物种中,我县符合省政府文件规定补偿条件的有21家人工繁育主体。依据省政府文件规定的各物种补偿标准及相关规定,对符合省政府文件规定补偿条件的21家人工繁育主体进行退出补偿,补偿资金213.591万元于2020年7月底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专门制定了《澧县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2020年12月24日,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召开关于野生动物后续工作会议,成立澧县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专班,对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对21家野生动物退养户转产转型实施帮扶,制定了《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一户一策”目标责任清单》,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和目标责任以及维稳责任人。要求实施帮扶的责任单位在2021年底前,采取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指导、提供种源、帮助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等帮扶措施完成帮扶目标。到目前为止,已有16家野生动物退养户成功转产,5家拟转型的退养户,林业局森保站正在积极为他们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7月1日前,后续奖励资金42.7182万元也全部发放到位。  

后续我们将加大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对城区宾馆餐馆各大菜场进行不定时检查。

感谢政协委员对全县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澧县林业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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