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回复
澧教建复〔2021〕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杨军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建议中共有五项内容:
1.建立有效的未成年人心理服务联合管理机制。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促进中小学生更好地成长和发展,县教育局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明确基教股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主体责任单位,规范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活动开展等办学行为;二是明确教研室、人事股为心育教师培训、心育活动开展的主体责任单位,组织心育教师培训,具体指导学校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是以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阵地,对全县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四是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联系县关工委、民政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争取他们对未成年人心理服务的支持。
2.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全覆盖”体系。县教育局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别重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每所中小学校均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中学校、初中学校、中心小学以及规模300人以上小学都建有心理咨询(辅导)室;学校心育工作由学科教师的学科心育、班主任的班团队活动、心育教师的团体辅导、心理咨询(辅导)室的个别辅导构成层级网络。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有湘北心理咨询中心,为全县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辅导)服务。
3.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全县所有高中学校、局直单位、镇(街)中学都建有心理咨询(辅导)室,其中县一中、县二中、职业中专、澧州实验学校建有心理咨询中心;配置了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器材。教育局和各学校均能按要求安排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工作经费需要。2021年度,县教育局安排3.04万元组织开展全县教师心育能力提升送培到校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育人能力,落实育人效果;组织协调澧县关工委、澧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澧县少年宫、澧县图书馆、澧县心理咨询师协会、小渡口镇中学到腾云文武学校开展“5.25”心理援助活动,落实学生团体辅导和个体疏导,并捐献物资、现金共计0.8万多元。
4.建设一支稳定的未成年人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县教师队伍中,经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有350多人,其中43人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质。此外,县教研室还建设了有近500人的心育教师人才库。
5.完善未成年人心理服务的常规管理制度。县教育局在学年工作要点中详细安排与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学校心育阵地建设和师资配备有着明确的制度要求。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澧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系人:陈军
联系单位:澧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