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住建局(人防办)对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回复
澧建建复〔2021〕6号D类
(此回复件公开)
谭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集镇危房纳入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历年来严格按上级部门印发的实施方案落实政策。从2017年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对于城镇低保、农村集中供养特困户、城市特困户,我局专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答复不予纳入补助范围。
按照上级政策和工作部署,2018至2020年,我局组织对全县24809户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开展了安全鉴定,建立了住房安全保障台账。大堰垱镇集镇范围内文昌阁和白云寺2个社区有7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9户、农村低保户30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3户)纳入了住房安全保障范畴,其中近三年来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有14户。2021年,我局牵头完成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了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上级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按照住建、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四部委的《实施意见》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做到应改尽改;二是对于其它对象的住房安全,将有效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积极逐步推进实施。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澧县住建局
2021年5月30日
签 发 人:丁保国 联 系 人:何宗华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人防办) 联系电话:0736-3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