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住建局(人防办)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回复
澧建提复〔2021〕25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黄生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倡发展绿色建筑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澧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澧政办发〔2020〕19号),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在全市率先启动第四代建筑(绿色建筑)建设决议。2019年度、2020年度,我县城镇绿色建筑占民用建筑比例分别为76%、86.4%,均被省住建厅评为绿色建筑工作先进单位。目前,湖南康澧•四季园、澧县二中、澧县大汉•澧洲龙城3个项目获得“湖南省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澧县芙蓉学校项目“湖南省二星级”绿色建筑已申报,正待审核。2020年底,省住建厅高东生副厅长来澧考察绿色装配式工作,对我县绿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一、确立发展目标。2021年度,省市下达给我县的绿色建筑工作任务比例为70%,我县自定的工作目标力争达到90%,实现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全覆盖,所有项目满足绿色建筑基本级设计要求,力争10%项目为“湖南省一星级”绿色建筑。
二、严格审核把关。一是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设计。严格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要点》,对绿色建筑设计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图审备案。对县规委会上会项目,必须出具绿色建筑审查意见。二是关于采用环保建筑材料。我局将引导本地商混企业、门窗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力争绿色建筑采用绿色建材的比例逐步达到60%。三是关于执行无废无污设计。对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执行“湖南省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必须采用雨污分离、雨水收集系统。
三、加强办点示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探索开展办点示范工作,争创省级“绿色示范城市”称号。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澧县住建局
2021年5月30日
签 发 人:丁保国 联 系 人:何宗华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人防办) 联系电话:0736-3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