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回复
澧住保提复〔2021〕3号A 类
(此回复件公开)
段鹏、张韬、刘俊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集中充电桩(点)纳入旧改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三个部分,其中配置充电桩、规范充电设施属于完善类改造。我县老旧小区自2019年启动香潭小区改造试点时,就已经实施了加装充电桩的举措,后专营公司因充电桩用电立户问题未达成一致,后期运营无法展开,对其进行了拆除。2020年64个小区改造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我办组织街道社区安排专人专班开展三轮征询工作,就“是否改、怎么改、怎么管”充分征求了民意,在确定改造内容时,根据资金投入能力、小区现状和业主反馈信息反复进行了修改,在优先保障基础类改造内容时适当进行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力求达到群众改造要求,充电桩属市场经营行为,在去年改造的64个小区中,有业主代表对充电桩配置问题也还未充分接受。今年,对于该项工作我办拟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组织街道、社区对城区老旧小区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用电安全意识,引导居民共同参与,共创平安,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对2021年改造计划中有条件的小区通过科学选址建设停车棚、新增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区域来规范停车。
三、组织街道、社区、小区临时业主管理委员会、供电公司、工信局和相关专业经营单位一起,对加装方式、管理责任、安全责任等事项进行多方意见征求,达到落实政策,明确责任,多方受益、全民共享、全民共用的目的。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把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抓细抓好抓落实。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日
签 发 人:丁保国 联 系 人:曹远林
联系单位: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6-322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