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工信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回复
澧工信建复〔2021〕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姚世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石膏销售市场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石膏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就您的建议我们做了大量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石膏销售市场现状及我们当前的工作
近年来,我县石膏产业受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生产标准越来越高,生产成本相应增加。矿产品受市场上无磷石膏的冲击,销售市场越来越萎缩。再加上行业自律不够,相关企业老板各自为战,竞相竞价,造成矿产品单位利润低下。企业为追求利润,不得不在产量上下功夫,由此也引发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运输超载和涉环等问题,企业负面影响越来越大,严重滞阻了石膏行业发展。
针对此现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21年6月成立了澧县绿色矿山资源管理委员会,专门协调处理非煤矿山相关事宜。同时我们积极从中协调澧县石膏协会,促进协会会员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石膏销售市场营商环境。
二、石膏产业发展规划
(一)加快推进石膏资源型矿业转型升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石膏处置意见的函》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限制石膏矿开采,减少矿山数量,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逐步实现“绿色、安全、开发、协调”的资源性矿业转型发展,要求“关闭一批、整合一批、转型升级一批,从严监管,十四五末,全县石膏矿山数量减少50%以上,且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同时积极培育我县特有的石膏优势资源加工产业链,大力引进石膏精深加工项目,通过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增加产品附加值。
(二)迅速推进石膏行业生态绿色发展。石膏矿山企业一是要强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湘自然资发[2019]19号)的要求,在2022年年底前,所有石膏矿山(或新组建的石膏矿业集团)必须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二是要始终坚持生态发展理念,要把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到采、选、加工、运输、存储、利用回收的全过程,形成人人讲绿色环保、事事按绿色环保要求办的气氛。
(三)强力推进石膏矿企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6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县石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抽查,抽查过程中发现了众多安全隐患业,暴露出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诸多问题。借此契机,强力推进石膏矿企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组织重点企业“安全体检”工作;二是完善石膏矿山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等安全预防体系;三是全面摸排、精准摸排、有效管控各类风险,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发展工作。
(四)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大行业自律力度,指导行业规范管理。石膏行业协会要成为行业自律管理的坚强平台,严格要求各石膏矿山按法定设计产能生产,严禁非法开采,超量开采,越界开采。
再次感谢您对工信局工作的支持!
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1日
签 发 人:杨 波 联 系 人:任 季
联系单位:澧县工信局 联系电话:1360736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