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文旅广体局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回复
澧文提复[2021]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冯培玉、王立美委员:
您二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文物安全保护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区建房与文物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制度的建议。今年4月县政府副县长宋化丽主持召开文物保护区违章建筑处置工作调度会,指出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经站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监管,文物保护区建筑相关部门与文物主管部门要联合审批、联合执法。我局将积极衔接沟通,使文物保护区建房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紧密衔接、有效联动。
二、关于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解决保护区内群众住房安全稳定工作的建议。我局积极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保护区住房安全。下一步各镇政府将结合文物保护要求制定乡村发展规划,划定文物保护区内居民建房搬迁集中安置区域,对于已建的村部等公共设施建筑有计划迁出保护区,避免对文物的破坏。
三、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的建议。上半年我局召开了全县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交办会议,明确了全县630处文物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文物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并设立公示牌,近期我们还通过发放宣传册、树立文物保护碑牌、落实镇村文物保护制度上墙等措施强化了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感谢您二位对我县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1年7月6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 系 人:关洪日 曹 毅
联系单位:澧县文旅广体局 联系电话:322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