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回复
澧交提复〔2021〕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李松海、周冰庆、何柏枝、肖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电动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县城区电动车管理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造势。我们通过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拉横幅等形式,集中宣传了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0年9月21日澧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澧县城区电动车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法可依。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积极对接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电动车的生产标准,严把电动车的市场准入,把好源头管理这一关。
三是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对从事非法运营的电动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方面加强教育,开展社区宣传;一方面依法打击、从重处罚;交警部门安排警力取缔无证无牌车辆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交通和交警执法人员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稽查,对不听劝告者,严管重罚,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扭转电动车非法运营和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守住交通安全的底线和红线。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澧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4日
签 发 人:杨 波 联 系 人:肖新明
联系单位:澧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