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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
澧交建复〔2021〕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曹远红代表:
您提出的《合理设置沅澧快线城头山镇段车辆调头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常德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常交基〔2019〕17号)文件精神,沅澧城镇快速干线2号大道澧县段A5~A7合同段安保工程按照新的工程设计标准进行了优化设计。沅澧城镇快速干线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根据平交安全设计规范,设计院在A7标段(城头山集镇红绿灯至新联段)沿线3500米范围内共设计了两处平面路口仅供行人通行。
2.近期,接群众反映,道路两侧因农耕需要横穿公路的农耕机械通行不便,要求打开平交通道。鉴于以上情况,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方迅速与县交通顽瘴痼疾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大,道路平交口不能打开,并要求项目建设方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在平交道路前后各50米设置减速标志,在平交口设置礼让行人标线来确保行人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澧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4日
签 发 人:杨 波 联 系 人:陈 军
联系单位:澧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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