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回复
澧民建复〔2021〕 5号 A类
(此回复件公开)
田培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社区平台是服务群众的窗口,随着政府权力下放、服务下沉,基层村(社区)职能不断增强,对平台面积、硬件设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后,县委组织部一直在牵头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每年都从县管党费中列支70万元左右,专项用于村(社区)平台维护和建设补助。截至目前,已有平阳、高桥等6个改扩建的社区平台建设完工,桃花滩、荣隆、夹堤等新建社区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但由于中央、省、市均没有用于农村社区平台建设的专项资金,且受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县财政相当困难,很难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社区平台建设,社区平台建设推进相对缓慢。经过充分调研,组织、民政、发改、住建、规划、城建投、政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商,并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形成了“社区平台建设资金以社区自筹为主,县直相关单位给予适当扶持”的建设意见。对于后期有新建或改扩建需求,且自身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社区,可自行向县委组织部申报,组织部将结合实际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关于农村社区服务平台的建设,我们将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各方面积极协调,力争将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争取农村社区平台建设的问题早日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敬请您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澧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4日
签 发 人:刘 黎 联 系 人:黄大玉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