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对政协澧县九届七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回复
澧民提复〔2021〕 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冯传忠、彭丽玲、丁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该提案由副局长胡劲松领办,最低生活和临时救助股具体承办。
近年来,县民政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计划生育失独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19〕31号)精神,在计算家庭收入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大大降低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门槛。
2、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民政救助。
一是纳入低保救助。目前,全县失独家庭中,享受低保对象191人。其中城镇低保28人,农村低保163人。今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57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95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40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46元/月,年均发放救助资金75万元。二是纳入特困供养。失独家庭纳入特困供养548人。其中城市特困21人,农村特困527人,分散供养482人,集中供养66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892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240元/年,年均发放救助资金380万元。三是纳入临时救助。今年,我县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61.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各镇街在摸底临时救助时,将失独家庭作为重点考虑对象,对符合条件的都及时给予救助。四是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将二级以上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补助金,每人每项75元。五是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的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主要实行“五免”:即免遗体接送,免遗体存放,免纸棺、免遗体火化,免骨灰寄存。办理完丧葬后,在镇街填报五保户免费火化申请书和丧葬补助费申请表,在养老服务股领取丧葬补助费1200元。
3、结合关爱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活动,对失独老人加强精神慰藉。
开展失独老人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公益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人员经常开展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等活动,从生活上关爱、心理上慰藉。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在继续做好救助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民政“十四五”期间,将全面实施养老产业促进工程,到2025年,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要达到45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55%以上。提质改造(新建)中心敬老院7所。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643张,其中公办福利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谋划了7个养老服务项目,其中村(居)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要达到100%。既能满足计生困难家庭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也能满足其居家养老的需求。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关心呼吁下,计生困难家庭群体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关爱。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敬请您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澧县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
签 发 人:刘 黎 联 系 人:胡劲松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