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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九届七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回复

2021-07-07 17:04 信息来源:澧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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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卫提复〔2021〕5号A类

冯传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全县共确认特别扶助对象2485人,其中:伤残扶助833人,死亡扶助对象1652人,计划发放资金2372.88万元。新增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共80户122人,计划计划发放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扶助金80万元;发放特别扶助对象医保补贴资金69.58万元、养老补贴资金73.52万元,累计应发放各项资金2595.98万元。

二、前期主要做法

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对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我县整合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制定实施了《澧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办法》(澧政办发〔2016〕16号),构建起关心生活、关注养老、关爱健康、关怀心灵的“四位一体”综合关爱机制,初步形成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关爱体系。

1.完善生活保障体系。一是提高扶助标准。近年来先后两次提高计生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分别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伤残家庭扶助对象的扶助金,从每人每月390元和32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850元和700元。二是实施养老补贴。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增发30元基础养老金,按现行标准计算,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30元左右。为未年满60周岁的扶助对象,每人每年给予200元缴费补贴。三是完善养老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参与机构养老予以优先优惠。对生活困难的,在其遗体火化时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按当地特困供养人员当年基本生活给予丧葬补贴,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健全医疗保障机制。2018年5月,我县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计生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澧卫字〔2018〕15号)文件,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持《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证》或《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优待证》,在本县范围内可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一是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3年起对所有计生特殊家庭按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将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三是就诊就医实行优先优惠。指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15个建制镇卫生院、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镇街定点医疗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免费身体健康检查,并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张贴“计生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流程”,设立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就医专用窗口。确定县急救中心和县中医医院及甘溪滩镇等6家院前急救网点医院对计生特殊家庭的急救对象实行县内转诊服务免费。四是明确施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签字程序。医疗机构在对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如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又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关系人意见时,在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以实施医疗处置。五是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健康保险和发放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由省财政出资购买了每人每年150元计生特殊家庭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对发生意外身故的赔偿5万元;对发生意外伤害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比例赔偿(最高5万元);对住院医疗的报销6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并给予住院补贴每天50元(每年100天以内)。同时由省财政另外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计划生育协会发放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标准是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每年50天以内),个别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3.实行精准帮扶措施。每年对全县所有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每户发放300-500元慰问金;开展精准帮扶,近两年来为全县839名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和长期性精准帮扶金120万元;落实对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救助1万元救助政策。民政部门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时将失独家庭列入重点考虑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4.加大精神慰藉力度。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澧人口领发〔2018〕6号)文件,围绕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突出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为每一户计生特殊家庭确定一名镇(街)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发放了《澧县计生特殊家庭结对帮扶手册》,明确“双岗”联系人职责,建立起与计生特殊家庭的沟通平台,重点解决计生特殊家庭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

三、下阶段工作方向

1.加强“双岗”联系人制度落实。将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措施纳入镇街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帮扶联系责任,实行定期考核评估,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扶助关怀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落实养老服务保障。落实市有关文件精神,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3.实施暖心行动。由镇街党委、政府建设“暖心家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帮扶活动,如集体庆生、知识讲座、文体活动、交流联谊、入户关怀等“暖心行动”,增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获得感。

4.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活动。以镇街为责任主体,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抓好日常走访,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澧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9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 系 人:雷永胜

联系单位:澧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13875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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