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政协澧县十届二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回复
澧畜水提复〔2022〕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张威、彭雄飞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澧水河垂钓管理的提案”提案我中心收悉,中心党委十分重视,针对您提案中的三点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禁捕以来我县加大垂钓管理巡查力度,2021年3月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澧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禁捕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澧政通告〔2021〕2号),规定垂钓者应“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垂钓,禁止采取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方式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
关于将兰江闸以上划为禁钓区,2017年县人民政府就已出台了《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艳洲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安全管理的通告》(澧政通告〔2017〕9号),规定澧水主航道荣家河码头(不含码头)至乔家河排水闸及六潭口至乔家河南岸码头(不含码头)的全部水域为禁钓区,并在该区域内树立了禁钓警示牌。
2020年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共宣传劝导垂钓人员2000人次,发放规范垂钓通告8000份,收缴鱼竿680余根,办理违法垂钓(锚鱼)刑事案件2起,办理经营销售河鱼案件1起。
我县还出台了《关于澧水松滋水澧县段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澧县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关于“加强协作,严格执法”
1.开展经常性巡查。自开展禁捕退捕工作以来,澧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实行5加2和白加黑工作模式,对违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加强部门联动。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公安、渔政、海事、市场监管、属地镇街注重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做到高频次的巡查和高强度的打击。禁捕以来,全县共立案各类涉渔案件55起,其中,渔政部门立案25起,做行刑衔接移交或协助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9起,行政立案10起,市场监管局立案1起。
3.加强智慧渔政建设。一是全县松滋水、澧水水域设置监控点位33个,禁捕水域做到了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实现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违规垂钓、非法捕捞难取证、偏远地段难到达、人工巡查人手不够等问题,并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现在非法捕捞现象明显减少。今年来利用智慧渔政系统处理违规垂钓行为5起。二是结合智慧渔政落实网格化管理,全县实行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制度,将全县禁捕水域两岸214.3公里岸线区域划分为9个镇街网格,51个村居子网格,实施禁捕水域以岸线为基准网格化管理。三是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并纳入年终考核。
4.专职护渔员上岗。2021年50名护渔员均为兼职形式,工资较低,今年从中遴选了12名专职渔政协护员上岗,提高待遇,并为他配备了电动车、记录仪、强光手电筒等装备,让他们安心护渔、专心护渔,高频次的巡查效果较好。
三、关于“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为确保禁捕工作宣传氛围浓厚,压实镇街和部门责任,我县对禁捕退捕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各类媒体宣传报道100余次,其中湖南日报、湖南卫视两家省级媒体多次报道我县禁捕退捕工作;建立了禁捕退捕工作微信群,及时调度、交流工作;在县电视台和澧县融媒、以澧为荣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了《禁捕退捕进行时》专题栏目,动态新闻第一时间报道;在澧水沿线设固定横幅标语380条、设立警示牌190块、大型宣传牌60块;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和相关镇街发放典型案例宣传单、禁捕退捕倡议书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送禁捕退捕短信120万条。也存在一些垂钓者下水垂钓没有安全意识、乱丢垃圾等问题,我们在日常宣传和执法过程中都进行了大力宣传。
您的提案十分及时、中肯,促进了县镇两级政府的禁捕退捕和规范垂钓工作。对改善我县水域生态和沿河农村人居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谢谢您的调研和献言。
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4日
签 发 人:张元安 联 系 人:徐刚
联系单位: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6-3221371